大英县司法局2016年部门预算
编制的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16年预算的全部收支情况编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大英县司法局的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县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部门宣传、普及法律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工作;承担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3、管理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业务活动。
4、管理指导、协调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
5、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监督管理所属社团组织。
6、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装备建设。
7、负责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本系统人事警务和干警培训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英县司法局部门预算由单位本级预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部门概况
我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 共有行政编制42名,工勤编制3名,事业编制5名。2016年现有在职行政人员37名,事业人员5名,退休人员8名。内设7个股(室、处)、派出机构司法所12个,下设大英县法律援助中心、大英县社区矫正中心2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24.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4.56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24.56万元,主要包括人员支出279.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24万元,基本公用支出47.29万元,专项业务经费80.50万元。
三、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424.56万元,比2015年增加了119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工资、津补贴等;新近人员,增加工资、津补贴、公业务费等。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344.06万元
1、人员支出279.53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等。
2、基本公用支出47.29万元,用于在职人员日常公用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24万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二)项目支出80.50万元
1、 社区矫正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矫正工作日常办公、办案补助等。
2、人民调解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工作日常办公、案件补助等。
3、安置帮教经费6万元。主要用于安置帮教工作日常办公等。
4、“六、五”普法经费13.5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
5、法律援助工作经费6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工作、案件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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