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 人大事务 其他人大事务支出:反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 群众团体事务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0.国防支出 国防动员 其他国防动员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文化和旅游 群众文化: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 公共卫生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节能环保支出 污染防治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和处理、公测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 农业农村 事业运行: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 农业农村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反映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村产业、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其他支出;
农林水支出 扶贫 其他扶贫支出:反映用于农村(包括国有农场、国有林场)扶贫开发等方面的其他支出;
农林水支出 农村综合改革 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出 农村综合改革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农林水支出 农村综合改革 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 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应急管理事务 其他应急管理支出:反映应急管理实务的其他支出。
20.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