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社事办,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
为加强我县收养登记管理,做好收养评估工作,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民政部关于印发<收养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20﹝144﹞号)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经局研究决定成立收养评估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经收养申请人确认同意,收养评估小组采取面谈、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收养申请人收养动机、道德品行、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经济及住房条件、婚姻家庭关系、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意见、抚育计划、邻里关系、社区环境、与被收养人融合等情况,并出具评估报告。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唐金声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梁红梅 局党组成员、县互保中心主任
成 员:陈柏峰 局社会救助和儿童保障股股长
刘 鹏 县社会救助中心主任
马 勇 县救助管理站站长
何若娴 局社会救助和儿童保障股工作人员
尚 斌 县社会救助中心工作人员
杜继英 县婚姻登记中心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人员变动按分工职责进行调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社会救助中心,由刘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承担日常工作。
大英县民政局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