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农田建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77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省级财政农田建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如数(详见附件1),请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支持方向
本次安排下达省级财政农田建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完成中央预算内资金安排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二、严格资金管理
要按照《四川省省级财政农田建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178号)的要求,抓好资金管理工作。按照《四川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财农〔2019〕187号)等制度规定要求,分解下达资金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协同推进全省“10+3”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
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要与川粮油、川鱼(稻田养鱼)、川菜等产业发展项目和现代农业园区项目统筹实施,以此协同推进全省“10+3”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
附件:1.2021年省级财政农田建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2.2021年省级财政农田建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表
大英县财政局
2021年8月5日
附件1
2021年省级财政农田建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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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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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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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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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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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1年省级财政农田建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表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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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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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个原贫困县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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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州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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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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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
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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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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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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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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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高标准农田(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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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任务 |
社会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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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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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性影响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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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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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综合 |
田间道路 |
耕地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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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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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种植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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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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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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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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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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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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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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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道路通达度平原区达到100%,丘陵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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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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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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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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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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