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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老年人和15-17岁人群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方案

2021-8-11 15:54|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0|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摘要: {"原始ID":"071530b83cec4edd8cd906c4381a7724","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1日","发布者":"大英县政府门户网","附件":[]}

为全面加强老年人和15-17岁人群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医疗保障,全力做好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明确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切实做好老年人和15-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强化组织领导

县卫生健康局成立以漆筱骅书记、岳峰江局长任组长,许朝辉副局长、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邓小云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老年人和15-17岁人群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附件1),全面统筹协调全县老年人和15-17岁人群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局医政药政管理股、疾病预防控制股、政策法规股、基层妇幼股等股室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县级医疗救治专家组,由急诊、重症、呼吸、心血管、免疫、神经、儿科、护理和院前急救等学科专家组成,成员名单附后(附件2),为我县老年人和15-17岁人群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参与接种和救治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各接种单位要成立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分头负责,制定完善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医务人员培训和演练。各相关单位及时制定老年人和15-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实施方案,于2021年7月30日前报局医政药政管理股备案。

三、加强医疗资源配置

(一)加强医疗机构救治准备工作。

一是合理设置疫苗接种工作区域。各负责接种的医疗机构要合理设置疫苗接种点,至少应具备候诊、询问/登记/告知、接种、留观等区域,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还应当设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区、冷链区等。接种区域应避免与普通门急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传染病科(含发热门诊、肠道门诊、传染病病房等)、化验室等存在潜在感染和损害风险的科室共处同一楼层或公用出入口及通道。各接种点尽可能将接种工作区(含留观区)安排在靠近抢救室的区域,畅通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绿色通道,一旦发生严重异常反应及时开展应急救治。各医疗机构设置接种点必须经我局确定认可。

二是确定定点救治医院。指定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为我县新冠病毒疫苗异常反应定点救治医院,要加强业务指导,提供专家支持,明确救治联络员,畅通绿色救治通道,收治接种单位上转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人。辖区内负责接种的单位(含医院、疾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时接种点等)要主动与定点救治医院做好对接,建立联系机制,做好发生严重异常反应接种者的转诊和救治相关工作。

(二)加强医疗力量配备。

一是加强接种现场保障医护人员配备。各接种单位要安排有异常反应救治经验的急诊急救医护人员现场值守保障。对出现异常反应的接种者及时进行现场应急处置,并及时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对负责的接种点至少安排1名医师、2名护士进行救治保障。承担疫苗接种和不良反应救治任务的县级医疗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切实履职尽责,集中一段时间把最好的力量投入到保障工作中。

二是做好接种和救治医护人员培训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疫苗接种点负责单位要对参与疫苗接种的医护、医技等人员进行全员培训,确保相关医务人员熟练掌握疫苗接种操作技术规范,准确了解疫苗接种禁忌症和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对神经系统反应、过敏性休克、血管性水肿和局部过敏坏死反应等常见严重异常反应能够及时识别,快速处置。各相关单位要制定老年人和15-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医务人员培训和演练。

三是加强救治设备和药品配置。各接种现场必须配足配齐救治设备(包括呼吸机、供氧和负压吸引装置、除颤仪、气管插管、心电监护仪等)和常用急救药品,同时要安排1辆120救护车在现场值守。无120救护车的单位请主动联系负责医疗保障的单位,由负责保障的单位提供120救护车。120救护车需配齐常用急救药品。

四、规范开展救治工作

(一)妥善处置异常反应。参与异常反应救治的医护人员要熟悉疫苗异常反应或损害症状、体征,掌握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救治技术,对于疫苗接种部位发生的红肿(直径2.6cm)、 硬结(直径2.6cm)等及时对症处置;对于接种者发生的过敏性休克,不伴休克的过敏反应(如荨麻疹、斑丘疹、喉头水肿等)、血管性水肿、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局部过敏坏死反应(Arthus反应)等严重异常反应,医护人员要及时识别,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维持接种者生命体征稳定。各接种点要尽快将患者转至县人民医院及县中医医院进一步治疗。任何接种点出现急性严重异常反应时,应立即暂停接种工作,待完成应急处置,急救人员补充到位后,再继续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二)不断完善救治策略。各接种单位对一般异常反应要及时处置,防止病情进一步发展,对于严重异常反应要按照一人一案原则全力救治,尽最大努力减少死亡,各接种单位要及时总结救治经验,优化完善转运、救治等方案,不断提高救治效果,保障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有序进行。

(三)严明工作纪律。各接种点负责保障医护人员务必按时到岗到位,并做好工作交接,在保障期间加强巡视,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五、及时进行信息报送

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在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后发生的,怀疑与疫苗接种有关的健康损害或者其他反应,包括接种疫苗后出现的任何症状、体征、疾病、异常实验室检测结果等。报告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可能是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或者接种操作所致,也可能与疫苗或者接种操作无因果关系。接种单位、医疗机构、疾控机构为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应按照相关的报告程序和报告内容进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报告。县疾控中心要组织相关接种单位按照国家《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方案》《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等相关要求,做好老年人和15-17岁人群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报告和诊断。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和医疗救治工作,确定1名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作为疫苗接种异常反应信息报送联络员,每日8点30分前,将前一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和医疗救治情况收集汇总,填写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和医疗救治情况日报表(附件3),经单位主管领导审定盖章后,报局医政药政管理股。如遇聚集性异常反应、相关人员出现需抢救的严重异常反应,要随时报告局医政药政管理股,并对严重异常反应做个案报告。信息报送要继续落实“零报告”制度。

六、强化责任落实和工作督导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履职尽责。要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我局将对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定期、不定期督导检查,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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