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部门:
为了加强我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的部门协作,增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防治和管理能力,降低其肇事肇祸的社会影响,做好高风险患者的康复指导,减少精神障碍疾病的复发,提高其服药依从性,提高社会生活能力,使之早日回归社会。经研究,决定成立象山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公布如下:
一、组成成员
组 长:万国瑞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黄俊淞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景方国 镇人大主席
艾 旭 镇党委副书记
邓万兵 镇武装部长、副镇长
吴佩芝 镇纪委书记
彭 勇 镇组织委员
邹学建 镇宣传统战委员
杨南胤 镇政法委员
熊 嘉 副镇长
廖 实 副镇长 象山派出所所长
胡红红 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王 平 象山卫生院院长
成 员:敬 钦 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付博文 镇象山派出所指导员
邓 鹏 镇司法所所长
黄 勇 镇社事办工作人员
李 彦 卫生院管理人员
患者家属、各村(社区)主任、志愿者、村医生。关爱帮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由敬钦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镇政府职责: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全面工作,协调各部门。
(二)镇民政办、镇派出所职责:按照职责分工,帮助无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或危险性评估三级以上患者送往精神专科医疗机构进行诊治,协助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医疗处置。
(三)镇司法所职责:督促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责任,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禁止对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遗弃精神障碍患者。
(四)镇卫生院职责:1、负责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档案,定期随访,指导患者服药,开展对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人际交往、劳动技能等训练和康复服务;2、做好患者家庭成员的护理指导工作,督查监护人员履行监护职责,定期交流沟通患者康复情况;3、通过对患者综合评估,有针对性的为患者制定阶段性治疗方案,以及生活职业能力康复措施,使其得到持续有效的治疗,生活能力和劳动能力得到康复,帮助患者重返社会。
(五)各村(社区)职责:1、协助开展本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线索调查、登记和各种信息采集工作;2、协助卫生、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风险评估、随访管理、应急处置工作和精神障碍患者送治工作;3、协助精神卫生机构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处置工作。
关爱帮扶小组成员定期会商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居家、外出、用药、病情是否稳定等情况信息交换工作。
附件:象山镇严重精神障碍关爱帮扶小组成员名单
中共大英县象山镇委员会 大英县象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