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综〔2021〕14号)文件精神,现就分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如数(详见附件),按用途分别列“2210103棚户区改造”、“2210106公租房租赁”、“2210107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2210109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二、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该资金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请你单位加强目标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
配表
大英县财政局
2021年7月19日
附件
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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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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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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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分配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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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已提前下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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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下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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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分配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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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已提前下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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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下达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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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棚改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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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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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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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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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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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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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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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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