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撂荒地整治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遂财农〔2021〕18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市级财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撂荒地整治以奖代补)资金如数(详见附件1),主要用于支持我县撂荒地整治工作以奖代补,请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及“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严守粮食安全底线,围绕我县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统筹规范资金使用,奖补资金集中用于粮食生产、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等重点任务,同时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1年市级财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撂荒地整治以奖代补)资金分配表
2.2021年市级财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撂荒地整治以奖代补)资金绩效目标表
大英县财政局
2021年7月9日
附件1
2021年市级财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撂荒地整治以奖代补)资金分配表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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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评定
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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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补标准 |
奖补金额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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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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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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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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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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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1年市级财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撂荒地整治以奖代补)资金绩效目标表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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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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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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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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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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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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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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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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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推进有序,全面完成年初既定工作目标;整治后复耕率达95%以上,粮(经)化率≥80%;探索出可推广复制的与农户利益联结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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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群众满意度≥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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