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农〔2021〕31号),经研究,现预下达你单位2021年市级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如数(详见附件1)。请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53-农田建设”及“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资金安排管理。本次安排的市级财政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你单位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工作和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请结合工作实际与中省和市级财政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统筹使用,确保亩均财政资金投入不少于3000元,为顺利完成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提供坚实资金保障。
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根据《四川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财农〔2019〕139号)和《遂宁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遂农〔2020〕64号)文件要求,现一并下达你单位2021年市级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使用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请按照有关要求实施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强化资金监督管理。要认真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机制,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加强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公开透明,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高标准农田建设须与川粮油、川鱼(稻田养鱼)、川菜等产业发展项目和现代农业园区项目统筹实施,以此协同推进全省“10+3”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
四、纳入直达资金管理。2021年市级财政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请依据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加强对直达资金的监督管理,紧密跟踪资金使用情况,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进展情况。
附件:1.2021年市级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1年市级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使用绩效目标表
大英县财政局
2021年7月2日
附件1
2021年市级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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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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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建设任务 (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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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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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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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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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市本级财政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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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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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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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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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1年市级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
资金使用绩效目标表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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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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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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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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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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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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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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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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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高标准农田(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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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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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任务 |
社会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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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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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性影响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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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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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高标准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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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转移支付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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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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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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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道路 |
耕地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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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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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种植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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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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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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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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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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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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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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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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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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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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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道路通达度丘陵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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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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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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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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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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