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并报县委批准,中共大英县金元镇第二届第一次代表大会于2021年5月召开。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县委的《批复》和我镇的实际情况,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镇第二届第一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共102名。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各地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具体名额分配方案附后。
二、镇第二届第一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应是镇全体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能够较好地体现党员先进性的要求。他们应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牢记肩负的神圣职责,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密切联系党员和人民群众,及时反映党员和群众呼声,正确行使代表权力,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监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不得利用代表身份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不辜负广大党员信任。
代表的产生,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要具有广泛性,注意推荐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镇村(社区)领导干部代表占60%左右;基层一线代表占40%左右;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占25%左右;农民代表占20%左右;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占9%左右。妇女代表占18%左右(妇女代表所占比例不少于本镇妇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45周岁以下的代表占50%左右。上述比例除妇女代表比例外,其它均为指导性比例。
三、出席镇第二届第一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四、各选举单位根据镇党委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组织所辖党组织从党(总)支部开始推荐提名,经过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党员的意见,按照多于应选名额30%以上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报镇党委审查后,再由各选举单位就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镇党委沟通后,按照多于代表20%以上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并于2021年4月30日前向镇党委呈报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各选举单位结合考察情况,征求所在单位和镇纪委、派出所、综治、信访等有关方面意见后,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议集体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各选举单位组织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议,按照多于代表20%的比例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于2021年5月10日前向镇党委呈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情况的报告。
五、召开镇第二届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是我镇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代表的选举工作是开好这次大会的基础,我镇所属各代表选举单位党组织要把选举出席我镇第二届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推荐、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确定、代表的选举过程中,都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对选举人在选举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镇党委。要通过选举党员代表,对我镇全体共产党员进行一次增强党性观念和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各代表选举单位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选举中的组织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保证代表的素质,如期完成选举代表的任务。
附件:金元镇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中共大英县金元镇委员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
金元镇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