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顺聚建材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和《大英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对国有资产损失金额认定的函》(大监函〔2021〕21号)文件,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8月3日起,对大英县顺聚建材有限公司2020年1月到6月组织销售的情况进行送达审计,必要时将追溯至其他年度或延伸至有关单位,请予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办公条件。
审计组组长: 张勇
审计组成员:郭虹 袁玉双
大英县审计局
2021年7月30日
大英县顺聚建材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和《大英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对国有资产损失金额认定的函》(大监函〔2021〕21号)文件,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8月3日起,对大英县顺聚建材有限公司2020年1月到6月组织销售的情况进行送达审计,必要时将追溯至其他年度或延伸至有关单位,请予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办公条件。
审计组组长: 张勇 审计组成员:郭虹 袁玉双 大英县审计局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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