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府办函〔2021〕67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登记服务向基层
延伸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登记服务向基层延伸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21〕27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县不动产登记服务向基层延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努力构建便捷高效、便民利民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持续提升我县营商环境,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完善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推动不动产登记服务向基层延伸。2021年8月底前实现各镇不动产登记服务站人员充实到位、业务高效运行。2021年11月底前全面实行所有村(社区)不动产登记代办服务制度。
二、主要任务
(一)设立村(社区)不动产登记代办员
实施不动产登记服务向村(社区)延伸,今年8月底前在村(社区)干部中落实1名不动产登记代办员。代办员的确定、调整由不动产登记服务机构提出,由各镇(街道)根据村(社区)干部分工和个人特长确定,并予以明确。
(二)建立村(社区)不动产登记代办服务制度
1.将村(社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事项纳入辖区村(社区)便民服务室(点)的代办事项,在政务公开栏公示代办服务事项所需要件、办事流程、办理时限、代办员姓名及电话等。落实并执行相应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双岗制和去向留言制,用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不断规范便民服务行为。
2.代办员免费为所在村(社区)群众代办土地、房屋、林权、农村承包土地(过渡期结束移交给不动产登记机构后)等不动产登记相关事项。负责向群众宣传不动产登记政策,收集辖区村(社区)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资料,负责提交资料并代领、发放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配合组织群众开展权属调查、指界签章,协助调处辖区内不动产登记权属纠纷等。
3.实行灵活代办方式,群众到村(社区)便民服务室(点)交件或与代办员电话预约地点交件成功后,村(社区)代办员负责将相关资料集中提交至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服务机构,集中提交资料原则上应不超过10个工作日。
4.建立村(社区)不动产登记代办工作监督机制。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统一的监督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处理群众对代办服务中联系不畅、效率不高、违规收费等的投诉。
5. 5.强化示范引领,在盐井街道辖区类的花园街社区开展不动产登记服务向基层延伸示范建设,探索完善优化土地、房屋、林权首次和交易流转登记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效能,总结经验做法。
6. (三)进一步落实各镇(街道)不动产登记服务工作力量
7. 切实巩固各镇“两项”改革成果,优化干部队伍,采取整合各镇现有从事自然资源相关工作人员或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等方式,确保每个镇配备2-3名专兼职人员,负责不动产登记经办、服务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事项落实至少1名专职工作人员。各街道办事处可不设立代办员,但应明确1名分管领导,负责督导社区代办服务工作。
8. 三、保障措施
9.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不动产登记服务向基层延伸工作是优化营商环境、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统筹协调,将该项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实事加快办、务实办,进一步明确目标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组织制定辖区实施方案,在2021年7月底前将实施方案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
10. (二)夯实工作基础。不动产登记面宽、量大、技术要求高,税务部门要牵头负责在各地不动产登记平台网络延伸、规范化窗口建设的基础上,实现各镇不动产登记涉及的税费就地收缴,对已设立税务机构的镇,就地完成税费缴纳,对未设立税务机构的镇,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完成不动产登记所涉税费就地缴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常态化组织做好林权登记数据整合汇交、权籍调绘和新增(遗漏)的农村不动产权籍补充调查及测绘等基础性工作。
(三)落实经费保障。由县政府统筹县财政保障,一是农村不动产登记服务和权籍调查测(调)绘费、登记代办员培训费和工作经费、登记平台网络延伸及维护费等;二是充实各镇不动产登记服务站工作人员1-2名,充实人员费用标准按照县政府拟定的标准计算。
(四)强化督导考核。县政府将把该项工作纳入对各镇(街道)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内容,各镇应将该项工作(街道)纳入对村(社区)的工作考核内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强化跟踪指导,做好不动产登记代办员的岗前培训,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每年开展随机专项检查,确保不动产登记服务向基层延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