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纪委监委机关:
根据《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大府办函〔2021〕58号)要求,我局牵头办理《关于规范基层财经制度,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建议》(第33号提案),贵单位为协办单位。为切实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请贵单位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就该提案的建议办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经分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1年8月6日前将纸质档送县农业农村局改革促进股(B区202室),电子档通过钉钉传至吴清林(联系电话:13882546337),以便我局汇总及时复函提案委员。
此函。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