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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洪灾的自救常识

2021-7-29 10:28|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1|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医疗保障局

摘要: {"原始ID":"74768f8c87b24b91b437bb12380b41a0","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9日","发布者":"大英县医疗保障局","附件":[]}

    1.沿河居住或洪水多发区内的居民,平时应尽可能多地了解洪水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掌握逃生自救的本领。

    2.汛期,多听多看天气预报,留心、注意险情可能发生的前兆,动员家人随时做好安全转移的思想准备。

    3.要观察、熟悉周围环境,预先设定紧急情况下躲险避险的安全路线和地点。

    4.一旦发现情况危急,及时向主管人员和邻里报警,先将家中老人和小孩及贵重物品转移到安全处。

    5.防汛主管部门统一调度时,要服从指令,不得擅自个人行动。

    6.积极参加灾险投保,尽量减少灾害损失,提高灾后恢复能力。

    7.被洪水围困时,无论是孤身一人还是聚集人群,突遇洪水围困于基础较牢固的高岗台地或砖混、框架结构的住宅楼时,只要有序固守等待救援或等待陡涨陡落的山洪消退后即可解围。如遭遇洪水围困于低洼处的岸边、干坎或木、土结构的住房时,有通信条件的,可利用通讯工具向当地政府和防汛部门报告,寻求救援;无通信条件的,可制造烟火或来回挥动颜色鲜艳的衣物或集体同声呼救,不断向外界发出紧急求助信号,求得尽早解救;情况危急时,可寻找体积较大的漂浮物等,主动采取自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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