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镇为提升基层法治建设和依法治理水平,聚焦基层法治建设的薄弱环节和“短板”,探索开展“1234”工作体系,走出了一条符合基层实际、以法治引领社会治理的新路子 。
“1”是搭建一批服务平台。聚焦“合作洽谈的会客厅”、“技能提升的充电站”、“市场信息的集散地”、“创业产品的展示台”4个定位,着力打造天保镇农民工服务站,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技能培训、纠纷调解、客商对接等服务300余次。投入使用妇女儿童之家3个,开设法治讲堂及法律知识交流座谈会30余次,进一步提升群众法治素养。整改升级便民服务中心配套设施,进一步规范办事流程,全面提升服务温度。
“2”是坚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两方面共同推进。建立落实干部学法登记、年度普法考试等基层领导干部学法考法制度,提高干部依法办事水平;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确保决策合法合理;协同推进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错案追究等制度落实,对企业改制、“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等重点工作,组织律师、公证员全程参与,按法定程序操作,防范法律风险。建设镇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落实律师值班制度,提供便捷化全天候法律服务70余次;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宣传各类法律法规30余次,让基层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便捷法律服务。
“3”是德治、法治、自治“三治”融合。以德治为先导,挖掘独具特别特色的剪纸等传统文化中的法德元素,创作法德文化作品。把“孝治、孝兴、孝富”作为治村之策,通过讲“孝”话、办“孝”事、做“孝”人,形成良好村风村俗。以自治为基础,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自治、民主协商、群团带动机制,调动村民参与自我管理、教育、服务、监督的积极性。严格实施“四议一公开”制度,有效破解民主议事难题。以法治为保障,推进基层治理制度建设,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升干部群众法治观念。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为群众解疑释惑、排忧解难、依法化解矛盾。
“4”是实现法治建设的4个目标。一是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二是全民尊法守法。三是普法规划有效实施,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社会治理多元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扎实有效,“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和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日益完善,基层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社会安定有序。四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特殊人群管理等机制健全完善,违法行为得到惩治,社会诚信意识普遍确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