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协办县政协五届六次会议第16号、
52号提案的函
县财政局:
根据《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大府办函〔2021〕58号)要求,我局牵头办理《关于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县政协五届六次会议第16号提案)、《关于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集体经济架构重塑的建议》(县政协五届六次会议第52号提案),贵单位为协办单位。为切实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请贵单位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分别就第16号、52号提案的建议办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经分管负责签字盖章后,于2021年8月6日前将纸质档送县农业农村局改革促进股(B区203室),电子档通过钉钉传至税文君(联系电话:13909066994),以便我局汇总及时复函提案委员。
此函。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