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首诊负责、预检分诊等制度,对所有患者做好流行病学问诊,发热门诊(诊室)患者在核酸检测结果反馈之前一律留观。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规定做好发热患者转诊。集中隔离场所严格落实选址要求,切实加强人员培训和防护。医疗、养老、监管、出入境口岸、宾馆、封闭游艺娱乐等重点场所,须落实佩戴口罩、测温、扫码等措施。机场、客运车站、火车站、地铁站,以及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应要求佩戴口罩、测温、亮码,鼓励扫码通行。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应落实全员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三)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原则,压实疫苗接种属地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把疫苗接种作为加强疫情防控的关键措施,确保12岁以上无禁忌症人群应接尽接,按时完成下达任务。
五、强化疫情应急处置
(一)加强密切接触者排查管理。发生本土疫情后,及时追踪判定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4天,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4天,与其在同一空间、同一单位、同一建筑有近距离接触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均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和核酸检测。
(二)实行疫情风险区圈层管理。根据疫情形势,以及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可实行封闭区、封控区、风险区周边区域、其他区域4圈层管理。封闭区实行全封闭管理,人员居家不出户,除防控和生活保障需要外,其余人员、车辆不得出入。封控区实行人员只进不出,仅开放生活保障场所,严禁聚集。风险区周边区域保持正常生活生产秩序,禁止各类大型活动,暂停影院、歌舞厅、游戏厅等休闲娱乐场所营业。其他区域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减少人员集聚。
(三)开展人群核酸检测。按照封闭区、封控区和周边区域的顺序,采取多轮次核酸检测,其中封闭区第1、4、7、14天至少开展4次核酸检测,封控区第1、7、14天至少开展3次核酸检测,风险区周边区域第1、7天至少开展2次核酸检测。其他区域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