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见面沟通。采取电话函询、请各代表到本单位座谈或到代表单位座谈等方式进行沟通,主动向代表询计问策,汇报我县农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基本情况及建设计划、目前推进情况等。完成时限:8月15日前。(责任领导:唐晓春;责任股室:县农业农村局生产发展股土壤肥料生态管理站)
(四)书面复函。根据与代表们的座谈沟通情况,结合我县农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开展实际,拟制回复意见,分别送达代表,并按相关要求送相关部门。完成时限:8月30日前。(责任领导:唐晓春;责任股室:县农业农村局生产发展股土壤肥料生态管理站)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本建议办理工作有序开展,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生产发展股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专班(详见附件),负责该建议的办理工作。
(二)提升办理质量。结合代表们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逐一回复,做到有问必答,有谏必用,力求做到解决问题举措切合实际,推进工作扎实有力,函复内容真实准确,确保办理质量和满意率。
(三)强化督查指导。严格按建议办理要求,规范办理行为,工作专班组长要加强对建议办理程序、办理进度、办理质量的督导,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序推进建议办理,确保如期完成办理工作。
附件:大英县第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38号建议办理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附件
大英县第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38号建议
办理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何时雨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唐晓春 县农发办副主任
成 员:陈 东 局办公室主任
陈 彬 局生产发展股股长
李丽君 局生产发展股土壤肥料生态管理站站长
徐晓娟 局办公室干部
陈 彬 局生产发展股土壤肥料生态管理站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