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府办函〔2021〕64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英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易发区
群众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大英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5日
大英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抓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改善我县地质灾害易发区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产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县2021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治理与避让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原则,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目标任务
本方案所称“地质灾害(隐患)点”,是指通过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委派的地勘专业队伍进行调查或补充调查后列入《大英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需按照安全第一、先重后轻原则进行搬迁的地质灾害点。我县2021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群众共21户,涉及7个镇,其中蓬莱镇1户、玉峰镇2户、金元镇6户、象山镇1户、河边镇5户、回马镇1户、卓筒井镇5户(详见附件)。
三、搬迁安置原则
(一)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在地质灾害补充调查与区划工作的基础上,坚持群众自愿原则,根据规划开展搬迁安置工作。搬迁安置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并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后实施。
(二)搬迁安置工作以镇为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相关镇政府统一组织实施。
(三)自然形成的地质灾害,其危险区群众的搬迁安置以自力更生为主,政府补助为辅。
(四)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起的地质灾害,其危险区群众的搬迁安置纳入统一规划,由引发地质灾害责任单位负责搬迁安置费用。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6月)。涉及镇要做好搬迁安置工作的宣传教育,反复向涉险群众讲清工作目的、意义、原则、方法、步骤和时间要求,打消群众的侥幸心理,转变“等、靠、要”观念,消除依赖思想,争取对搬迁安置工作的支持。各镇参照《大英县国土局关于规范镇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大国土资函〔2008〕13号),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二)搬迁实施阶段(2021年7月1日至10月14日)。各镇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充分考虑搬迁安置群众承包地调整、新建住房宅基地落实等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搬迁和分散搬迁,就近搬迁和易地搬迁,重建安置和自主安置等方式相结合;适时组织涉险群众签订自愿搬迁安置协议,并对确定的搬迁安置方案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按照“一户一档”原则对各搬迁户建档建卡,实行专档管理;务实开展新宅基地选址等工作,落实搬迁与过渡措施。有关县级部门要跟进开展图纸审查、质量检查等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10月15日至10月31日)。2021年10月底前,完成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县级验收。工程结束后,各镇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送工作总结、提出验收申请,提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户申请表、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建房验收表、避险搬迁农户公示情况、避险搬迁农户补助资金发放清单等避险搬迁相关基础资料,由县政府办公室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等相关部门进行初验。验收合格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30日内按户对搬迁农户通过一卡通兑现财政补助资金,并做好迎接市级验收各项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相关单位要通过入户等方式向搬迁户宣传避险搬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做好相关政策解释,细致做好搬迁户思想工作,切实统一思想,引导搬迁户主动配合实施。
(二)做实过程管理。各镇要深入搬迁户调查核实,准确掌握搬迁安置户数和人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避险搬迁安置项目实施全程监管,确保质量高、无遗漏;相关部门要对搬迁安置资金使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补助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三)强化工作统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通过周例会、调度会、现场会等方式统一思想认识、凝聚队伍力量,协调解决供水、供电等搬迁户生产生活具体问题,确保搬迁户基本生活有保障、搬迁安置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大英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安置户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