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局调查核实,下列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或查无下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吊销其营业执照”。现将吊销注销营业执照的大英县金森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等60户农专合作社名单进行公示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吊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依法向遂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或者大英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大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唐松
联系电话:0825-3133619
联系地址: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万福街69号
特此公告。
附件:吊销名单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0日
附件:吊销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