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每季度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廉洁从政等情况进行督导,制定党委和领导班子责任清单共计114条,每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召开工作部署会2次以上,严格执行“一案三查”,坚持“四个亲自”;修订完善《蓬莱镇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蓬莱镇干部管理制度》,开展作风效能督查150余次,印发通报80余期,立案办结95件,批评教育125人次、诫勉谈话15人次、党内警告16人次;党政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自分管领域负责人谈心谈话104人次,发送廉政提醒短信1800余条。村建制优化调整和“一肩挑”工作过程中,取消2名因违反财经纪律、1名严重超生的村干部任职资格。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治理机制,加强村级干部管理,结合“一卡通”、扶贫领域等专项治理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查摆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