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深做细做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切实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兑现“方便群众办事”改革承诺,近日,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行政审批局联合出台《全面推行村级民事代办制度实施方案》(大民发〔2021〕31 号)。
方案明确村级民事代办指导思想、“便民、公开、法治、无偿”四项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明确支持行动不便、离县(镇)较远的困难群众可就城乡低保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等13项代办项目提交村干部代办,代办不收取群众任何费用。要求到 2022 年底,全县197 个村(社区)实现村级民事代办点全覆盖,代办事项明确、队伍健全、流程规范、方式不断创新,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明确民事代办七项主要工作任务、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细化完善了《大英县村级民事代办服务制度》《大英县村级民事代办项目指导目录》《大英县村级民事代办工作流程图》《大英县村级民事代办点工作人员职责》《大英县村级民事代办事项申请表》《大英县村级民事代办委托书》和《大英县村级民事代办事项台账》。
通过方案实施,将进一步完善村级便民服务体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基层治理服务水平,切实推动村(社区)主动为群众提供民事代办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