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统计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遂机管函〔2021〕32号文件要求,迅速落实专人负责组织开展我县行政事业单位一般执法执勤车辆统计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执勤车的管理。
二是确保数据质量。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务车统计报告管理办法(试行)》的流程要求,认真审核汇总我县2020年度内配备使用的一般执法执勤车辆的统计报告。统计报告基于日常管理台账,不弄虚作假,确保了内容全面完整,数据口径统一。车辆编制数以批复文件为准进行填报,从源头上避免虚报、漏报、重报,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三是深化数据应用。县财政局以此次统计工作为契机,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加强对统计报告数据的分析应用,把统计报告有关数据作为核定配备更新车辆、审核批复车辆更新指标等事项的重要依据,研究识别我县一般执法执勤用车管理中的规律性现象,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管理,确保相关制度规定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