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民政局印发《关于做好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的函》,对村(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提出了要求,建立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制度。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榜”主要围绕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激励先进,“黑榜”主要曝光婚丧大办、高额彩礼、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陋习行为。明确了加强“红黑榜”制度执行,按照“知榜—评榜—管榜”运行流程组织实施。“知榜”,由评议会通过公示栏、倡议书、大喇叭、微信群等渠道,发布具体实施办法和有关奖惩措施,保障基层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评榜”,由评议会公开征集基层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和村规村约(居民公约)情况,提出上榜人选、上榜事由、上榜类别等建议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向群众征求建议意见;“管榜”,由评议会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在规定时限内上墙张榜公布。明确了配套建立积分奖励制度、劝诫劝导奖惩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
下一步,县民政局将会同相关单位对各村(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情况、“红黑榜”制度建立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维护公序良俗、树立文明新风、净化乡村风气方面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