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1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对长江禁捕退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我镇决定成立大英县玉峰镇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长江禁捕退捕工作的重大部署;统筹协调全镇禁捕退捕工作,研究解决禁捕退捕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审议拟出台的实施方案和安置保障政策;督促检查禁捕退捕工作有关政策制定和配套措施的落实情况,各村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罗宇洁 镇党委副书记 镇长
副组长:艾 旭 镇人大副主席
邓乃川 镇政法委员
许黎明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成 员:王 杨 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唐 平 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干部
刘红玖 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干部
陈顺高 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干部
赵 刚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彦宇 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卢小艳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曾成钢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刘启富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刘 逸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聂常容 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干部
胡 伟镇道路交通安全办干部
镇派出所干警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赵刚兼任,副主任由王杨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内设禁捕退捕、打击非法捕捞、市场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