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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马镇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工作方案

2021-7-5 10:31|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6|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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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党总支、党支部,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

现将《回马镇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文件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大英县回马镇委员会     大英县回马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1日    


回马镇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收集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大巩固“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遂环委办(2021)1号)精神,近日,市环委办印发了《全市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工作细化方案》,县环委办印发了《关于落实全市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工作细化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排查全县范围内的各项生态环境问题,做到行业全覆盖、区域全覆盖、问题类别全覆盖。为贯彻落实《细化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原则,在认真梳理已发现问题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全面排查全镇范围内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力争把问题查实、找准、抓全,努力解决历史遗留和新形成的生态环境问题,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做好接受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工作。

二、具体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是组织开展行业排查。5月10日至5月20日,由镇直各部门,根据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分工,分类开展排查,认真梳理本行业领域内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把行业内面上和点上的生态环境问题查实、找准。重点针对城镇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垃圾中转站、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医疗卫生机构、再生资源回收、工业污染源(主要包括一般工业企业、“散乱污”企业、砂石开采加工行业、屠宰行业等)、畜禽养殖业(主要包括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家庭农场、小型养殖户)、环境风险、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主要包括县级及以上、乡镇及以下“千吨万人”集中取水点)、水环境质量(主要包括质量变化、农村面源污染、黑臭水体、小流域)、土壤环境质量、大气环境质量(主要包括质量变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禁燃放)、城市综合管理(主要包括餐饮油烟、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工地、道路扬尘管控)9方面问题。

二是组织开展网格巡查。5月10日至7月30日,各村(社区)按照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巡查制度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摸排和处置,把群众身边的问题找准,并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问题上报制度,及时上报暂不能解决的问题。

三、责任分工

镇执法办负责餐饮油烟、社会生活噪声、城市道路扬尘管控等问题排查;

镇村建办负责城镇基础设施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筑施工工地等问题排查;

镇社事办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等问题排查;

镇市场监管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工业污染源的汽车拆解行业等问题排查;

镇经发办负责一般工业企业、“散乱污”企业、化工行业、造纸行业、食品加工行业、酿造行业等问题排查;

镇河长办负责砂石开采问题排查,会同生态环境办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小流域等问题排查;

镇乡村振兴办负责农村面源污染问题的排查;

镇畜牧站负责畜禽养殖业(包括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家庭农场、小型养殖户)等问题排查;

镇生态环境办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的质量变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秸秆禁烧,水环境质量的质量变化、农村黑臭水体、土壤环境质量、企业环境风险等问题排查,协助镇河长办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小流域等问题排查;

各村(社区)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倾倒,生产生活废水直排,“散乱污”企业、噪音污染、扬尘污染、农村面源污染、黑臭水体、焚烧垃圾等问题的排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要理解“问题暴露出来不是坏事,把问题解决了就会变成好事”,放下思想包袱,坚决做好本行业、本辖区的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对于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整改,以大排查推进大整改、大提升、大巩固。

(二)强化排查核实

按照《细化工作方案》中明确的排查对象、方法步骤、工作要求,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地查、一个领域一个领域地过,既做到全覆盖,又做到高质量,并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建立问题台账,加强对排查结果的抽查检查,确保问题排查全面准确、真实可靠。

(三)坚持举一反三

以此次大排查为整治契机,结合具体问题整改,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对大排查行动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系统推进整改,能够立即解决的,要狠抓落实,立行立改,立改立成;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及时纳入领导包案范畴,明确阶段性整改目标和时限,倒排工期,确保整改按时推进;需要长期坚持的,持续发力,务求实效。同时,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健全长效机制。

(四)及时报送工作资料

镇直各部门在5月22日前,将各自负责的环境领域问题梳理工作开展情况、问题清单报送生态环境办公室;各村(社区)每月22日前将网格巡查问题清单报生态环境办公室汇总;镇生态环境办公室于每月25日前将网格巡查问题汇总上报县网格化办公室。

(五)强化督查,加强指导

镇生态环境办公室要加强协调、监督和指导,开展常态化督查,适时开展重点抽查,对因工作落实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的扣减相应责任单位的年度目标分,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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