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及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表扬大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对文明村、文明单位的常态化管理,充分发挥文明村的示范引领作用,树立文明村的良好形象,经镇领导同意,决定在全镇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文明村组织开展“亮牌子·美环境·树形象”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规范化建设和动态管理,不断提升创建水平和质量,引导文明村切实发挥好榜样示范作用,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推进文明村巩固成果有新提升、引领风尚有新作为、服务社会有新成效。为推动乡村振兴、加快实现中部崛起,奋力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遂宁新胜利!
二、活动对象
我镇范围内市级及以上文明村。
三、活动内容
(一)亮牌子。
在村主要入口、村办公楼前设置永久性固定标志物,文明村类别、温馨提示语,接受社会监督。工作时间、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场合,党员佩戴党徽,热情、高效、微笑服务,展示新时代文明风采和形象。
(二)美环境。
在村显眼场所、公共活动区域至少设置2个(块)永久性固定标志物,使二十四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更加美观化、艺术化。单位在走廊、办公室墙面、公共活动场所打造形成一批机关企业文化、行业文化、优秀传统文化、现代文明文化固定性标志标记,做到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内涵丰富、和谐美观。村要在显著位置设置村规民约固定标志物,打造一批现代文明、传统文化、地域文化宣传栏(墙、板)和其他标志物,营造浓郁的现代文明文化氛围。
(三)树形象。
持续开展各种创先争优活动,争创更多荣誉称号,不断提升文明村的内涵和品质。做好年度数据统计、经验总结,精心策划、主动出击,强化文明创建成就宣传,充分展示文明村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社会责任、为民惠民利民中的良好成效,树立更加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进度安排
(一)2021年4月:
拟制工作方案,启动实施。
(二)2021年5—8月:
相关村组织实施。
(三)2021年
镇对相关村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四)2021年11月:
总结活动情况,及时上报专题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文明村建设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加强组织策划和宣传发动。市级及以上文明村要把此项活动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活动安排扎实开展工作。
(二)规范标准,统筹推进。
村民委员会统一牵头负责组织本辖区文明村实施该项活动。
(三)注重内涵,融入日常。
通过“亮牌子·美环境·树形象”行动,充分展现文明村的创建成效,不断提升创建质量和水平,形成良性互动局面。要把活动具体化、精准化、规范化,抓在日常、做在平常、严在经常,促进创建工作常态长效开展。
(四)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各地各部门要把“亮牌子”村整体环境有机融合,做到醒目、和谐、美观。创造性地开展各种教育实践活动,体现地域特色和行业特色,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
(五)纳入考评,严格逗硬。
把“亮牌子·美环境·树形象”行动纳入文明村测评体系,作为复查的重要内容来考评。凡组织不力、效果不佳、创建滑坡的村,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