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稳妥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降低人群感染和发病风险,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国卫明电〔2021〕111号)、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疫指发〔2021〕21号)以及大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大英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大疫指函〔2021〕6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生命至上,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尊重科学规律,区分轻重缓急,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分阶段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坚持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开展接种,现阶段新冠病毒疫苗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疫苗及接种服务费由医保基金负担。坚持常态化防控与接种工作相统筹,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和疫苗上市进程、适用人群、产量等因素,适时调整免疫策略。坚持依法审慎稳妥有序推进疫苗接种,确保各环节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要求,保证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
二、实施步骤
根据上级安排和疫苗到位等情况,接种工作分两步具体实施。
第一步,感染和疾病传播风险高的重点人群。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底,接种人群为医疗卫生、公安、物流、邮政快递、养老、环卫、镇村干部中直接向公众提供服务者。
第二步,感染和疾病传播风险高的重点人群。2020年4月至2021年9月底。接种人群为18岁以上的常住人口、部分因特殊原因需接种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60岁及以上老年人(镇卫生院在对上述老年人接种时,需结合老年人健康状态和暴露风险等情况,评估接种疫苗的必要性)。同时,开展第一步重点人群的补种
三、强化接种监测和医疗救治
(一)加强异常反应监测。镇卫生院要成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专家组。对出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和组织调查、诊断,并将调查、诊断结论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对调查、诊断结论有争议的,报上级医学会应当根据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相关规定开展鉴定。
(二)加强医疗救治保障。镇卫生院要组建医疗救治工作专班和救治专家组。集中优质医疗资源,抽调医护人员现场进行医疗保障,出现不良反应立即处置,对于出现严重异常反应需要进行后续急救的,指定救护车快速转运至综合实力强的医院并进行救治,积极开展多学科诊疗,最大程度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三)加强异常反应补偿。根据疫苗管理法规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分为属于、不能排除、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不能排除的,按照《四川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确定的补偿项目金额,由生产企业或其确定的保险公司负责对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受种者及时给予补偿。镇卫生院要切实规范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断管理,不得泛化诊断。
四、加强组织实施和宣传动员
(一)加强组织实施。建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包保责任制(请见附件1),由镇级领导挂帅,驻村干部包村,分片包干,负责督促和指导各村(社区)落实疫苗接种工作。各村(社区)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建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应接尽接、愿接尽接,不漏一人”。接种目标人群原则上为常住人口和当地临时工作人员。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宣传疫苗对维护群众健康的积极作用,引导提高接种意愿;宣传接种禁忌症等注意事项,引导公众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严重异常反应、偶合反应等,形成合理预期;继续倡导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引导受种人员落实个人防护责任;密切监测相关舆情,加强接种期间的舆情监测,迅速应对处置。
(三)加强监督评估。各村(社区)合理规划接种进度,总结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确保辖区内接种人员及时到达疫苗现场接种点进行疫苗接种;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疫苗接种工作及时开展评估,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村(社区)逗硬扣减目标考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