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持续推进企业能效提升,县发展改革局对我县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的在建项目制作提醒书,要求相关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相关项目业主及时开展节能审查。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持续推进企业能效提升,县发展改革局对我县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的在建项目制作提醒书,要求相关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相关项目业主及时开展节能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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