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文伍,男,汉族,1970年9月生,四川大英人,高中文化程度,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10月至2018年11月任蓬莱镇原凤凰沟村书记。
经审查,蒋文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小金库的问题。
2015年至2018年期间,原凤凰沟村委会以虚增社长工资,虚报修建垃圾池做账等方式从运维资金中套取国家资金,四年共计虚报84503.5元,设立小金库用作村上日常开支及生活费用开支,蒋文伍作为该村时任支部书记参与其中。
蒋文伍身为中共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私设小金库用于村日常开支及生活费用开支,作为该村支部书记,负有主要责任和领导责任,应予严肃处理。但鉴于套取的资金用于村上日常各项开支,未作贪污用于私人开支,建议从轻给予纪律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2021年4月23日,经中共大英县蓬莱镇委员会讨论,决定给予蒋文伍同志严重警告处分。
本处分决定自2021年4月23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处分决定,可向本委、县纪委、县委直至中共中央申诉。
中共大英县蓬莱镇委员会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