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教育整顿效果好不好,群众说了算。为进一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纵深发展,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大英法院即日起推行如下便民举措:
一、拓展立案方式
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压缩立案平均用时,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案件,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落实一次性全面告知要求和首问责任制,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畅通现场立案、自助立案、网上立案、上门立案、邮寄立案、12368热线预约立案和跨域立案服务等立体化诉讼渠道,统一立案标准,加强节点管控,实现案件流转全流程公开。
二、完善窗口服务
打造多功能司法服务窗口,实现窗口规范化管理,倡导微笑服务,坚持文明用语。引进一批自助式电子智能终端设备,提供书写打印起诉状、立案审查、自助缴费、自助查询、联系法官、档案查阅打印、文件交换等便民服务。增设导诉岗位,安排导诉人员在大厅流动服务,协助当事人自助办理诉讼事务,提示诉讼风险,告知诉讼权利义务。搭建集诉讼服务、立案登记、繁简程序分流、鉴定评估、诉调对接、司法确认、快速裁决等功能为一体的“多元解纷综合法律服务平台”。
三、改进诉讼费缴纳方式
开通微信、支付宝等诉讼费缴纳全民终端缴纳案件诉讼费服务,即时缴费即时到账即时出票,实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对接,形成了线下pos机支付、银行转账,线上移动支付的立体化支付体系,当事人可以随时随地轻松缴费。
四、优化诉讼服务功能区
升级改造诉讼服务大厅,设立便民服务工作台、增加书写区、休息区,为群众提供饮用水、急救包、雨伞、充电宝、轮椅等物品,让群众感受到法院的温度。
五、落实司法救助
加大对特殊群体的保护力度,开通涉企、涉农、老弱群体诉讼服务绿色通道,依法落实诉讼费用减缓免政策,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家境困难,无力交纳诉讼费的当事人,依法缓、免诉讼费,对于执行不能的交通事故案件、人身伤害案件进行执行救助。
六、简化诉讼退费流程
减少退费工作环节,在立案时引导当事人填写《诉讼费退费信息确认书》,明确退费账户信息及联系方式,安排专人集约办理,确保诉讼费“应退尽退”,及时到账。
七、完善两个“一站式”服务
将审判辅助性事务靠前配置到诉讼服务中心,开展集中送达、统一排期、集中扫描、评估鉴定集中管理等集约化“一站式”诉讼服务。力推“一站式”调解服务,聘请两名特邀调解员负责引导、分流当事人的矛盾纠纷诉求,实现“进入一扇门,事务一站清”。
八、着力化解涉诉信访案件
院党组带头开展“大接访”活动,实行院领导和信访接待人员值班制度。对于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建立问题台账,及时跟踪督办。对于重点督办案件,坚持实行“四定一包”制度。院领导亲自包案、亲自接访、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分管院领导和业务部门落实办案责任、办案时限,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九、深入推进分调裁审
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运行,完善衔接机制,实现诉调无缝对接,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速裁程序的优势,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十、畅通远程解纷渠道
全面铺开移动微法院、在线多元调解平台、电子送达平台、道交一体化平台等诉讼服务平台应用,为当事人提供更多线上审判、在线调解服务,推进纠纷远程化解,让智慧法院成果惠及群众。
十一、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
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实行“主动式普法”,利用当事人诉讼咨询、立案审查、庭前调解、判后答疑、案后回访等量身定制个性化“普法菜单”。利用“六一”儿童节等开展普法宣传、法治讲座。创新民法典宣传方式,设点免费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十二、推出执行接待制度
针对执行法官经常出差,找执行法官难的问题,执行局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执行接待专岗,负责材料收转,并制定星期一接待制度,周一不安排执行干警出差,专门负责与当事人见面沟通,同时设立预约接待,让当事人与执行法官沟通进入良性循环。
十三、与联席单位建立绿色通道,为执行案件提速
我院与县医院、县中医院建立体检绿色通道,快速体检,为司法拘留顺利进行创造条件,与不动产登记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建立快速查询、冻结、查封通道,为执行案件调查财产节约时间。
十四、利用信息化,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
执行局充分利用12368司法信息公益服务号码向当事人推送办案法官和电话号码,利用微信视频约谈,告知阳光执行小程序,让当事人通过手机向法官留言和提供线索,查询办案节点。
十五、规范内部流程,让执行案件进入快车道
设立执行立案专岗,实现当天立案,当天发出执行通知书,当天启动网络查控,对系统反馈信息,24小时内启动网络冻结,48小时内完成传统查控,72小时内反馈查控结果。对当事人提供的明确清晰的财产线索,在48小时内完成查控措施,72小时内反馈查控结果。
十六、重拳出击解决执行难
设立资产处置组,让资产处置进入快车道,设立法警队驻执行局中队,随时出动实施拘留、强制腾退。引入辅拍公司,将辅助事务外包,实行繁简分流,用完用尽执行措施,实现简案快执、繁案精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