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1]41号
权利人四川天意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大国用(2006)第2682号,房屋所有权证大英蓬系字第15705号),因保管不善将证书遗失(灭失),根据四川卓筒实业有限公司与四川天意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并协议,四川天意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09年9月8号注销,四川卓筒实业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大国用(2006)第2682号 大英蓬系字第15705号作废。如有异议,需在本声明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反映。
特此声明。
声明人:四川卓筒实业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