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党总支、支部,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辖区内燃气经营企业:
为做好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工作,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回马镇全面开展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英县回马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6日
回马镇全面开展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大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开展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函》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镇燃气管理,整顿市场秩序,消除安全隐患,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新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通过严格规范监管执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专项整治,全镇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进一步摸清并得到有效管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燃气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坚决杜绝燃气重特大事故。
二、 工作内容
(一)提升燃气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当前正值迎接建党100周年的重要时期,各村(社区)和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燃气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严格贯彻执行燃气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和规范,加强安全监督和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切实落实燃气安全生产责任。各村(社区)和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切实履行属地安全责任,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完善燃气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各燃气企业要加强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的管理工作,建立专业化、正规化的巡检抢修队伍,对燃气管线周围有密闭空间的要重点巡查,严格遵守运行维护抢修保养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各种燃气泄漏及意外情况下的抢修预案;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报修后必须立即到场检修,未查明原因消除隐患不得离开现场。
(三)立即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各村(社区)、镇相关部门、各燃气经营企业要立即对老旧燃气管网以及铸铁管线、调压站、阀门井、引入管等部位进行检查;对道路拓宽改造后与燃气管线有关的地段、燃气管线上部已改为停车场或机动车经常通过的地段、各类建(构)筑物、物料堆放占压燃气管线地段、各种管沟(电缆)与燃气管道交叉、距离较近等地段进行排查;对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减压阀和软管,超期使用燃气燃烧器具和软管等违规用气行为进行排查;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阀及接口处、软管与燃气燃烧器具连接处等易漏气部位的隐患进行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隐患, 要及时整改;对个别一时整改不了的隐患,要派专人看守,限期整改,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要重点加强对餐饮场所、集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区,以及医院、学校、商场、酒店等重点场所开展全覆盖专项排查,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一律立即停止供气,待整改完毕后方可恢复供气。
(四) 切实加强燃气设施的保护。要加强对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各类项目建设、拆迁,尤其是老旧小区改造施工作业的管控,要会同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对违章占压燃气管道、燃气设施的建(构)筑物进行清理和拆除,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因违章占压、破坏燃气管线引发的恶性事故。各燃气经营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设置燃气管线设施防腐、绝缘、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公开服务与报警电话。对燃气管道与其他管道、特别是电力管沟、污水及雨水井交叉的,必须立即组织迁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必须在燃气管道上加设套管,并加密巡线频次,确保安全。要大力推行使用双头螺纹连接的不锈钢波纹软管、铠装软管、高压耐油胶管替代普通胶管。
(五) 严肃查处燃气违法经营行为。镇村建办将会同社应办、综合执法办、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加大对燃气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为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经营性气源、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减压阀和软管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一律移交执法机关依法查处,切实确保供气质量和供气安全。
(六)深入开展瓶装液化气专项治理。镇社应办将会同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办等部门深入治理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充装和倒装液化石油气、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使用道路运输车辆从事液化石油气运输等行为,依法加强对燃气质量的监督检查,严禁液化石油气企业充装非自有钢瓶、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检验不合格或已判废未去功能化的钢瓶,严禁特种设备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仍使用等行为。严禁餐饮企业 等液化石油气用户使用超期未检钢瓶、达到报废使用年限钢瓶、不合格钢瓶。
(七)加大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各村(社区)、镇相关部门、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采用多种方式和手段,宣传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有效的管理措施,及时对重大、特大燃气事故予以曝光。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岗位技能,落实岗位责任,要加大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使广大群众了解燃气安全知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三、排查整治时间
(一)排查时间: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25日
(二)整治时间:2021年6月26日至2021年7月30日
四、排查整治要求
(一)各燃气经营企业要按照排查整治时间节点、整治内容进行自查自改并形成台账,落实整改措施,按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各村(社区)要切实履行属地安全责任,落实领导、专人组织、督导辖区燃气经营企业进行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形成督查台账,落实整改成效。
(三)镇社应将会同村建办、综合执法办、市场监督管理所等相关部门于2021年6月17日起对全镇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专项督查抽查,发现排查整改不力、敷衍了事的燃气企业将按照有关规定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