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镇社应将会同村建办、综合执法办、市场监督管理所等相关部门于2021年6月17日起对全镇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专项督查抽查,发现排查整改不力、敷衍了事的燃气企业将按照有关规定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