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任命:
刘 旭同志任天保镇党建办公室主任;
袁 敏同志任天保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杨 茂同志任天保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刘中华同志任天保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
段博闻同志党建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 兵同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邦能同志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 旭同志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因工作需要,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任命: 刘 旭同志任天保镇党建办公室主任; 袁 敏同志任天保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杨 茂同志任天保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刘中华同志任天保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 段博闻同志党建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 兵同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邦能同志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 旭同志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