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自然资办发〔2020〕10号
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相关处(室、局)、直属单位:
为做好我省2020年卫片执法工作,推动市(州)、县(市、区)政府自然资源保护主体责任落地落实,建立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切实维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秩序,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1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开展卫片执法图斑核查与判定上报。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部卫片执法信息系统下发的2020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图斑开展核查,按规则判定上报,查处整改违法行为。其中,要重点核查自然保护地,长江沿线等生态敏感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稀土等重要矿种卫片执法图斑;对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等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卫片执法图斑,要在核实后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做好记录,并在执法信息系统中填报移交情况及相关部门反馈结果;对军用土地图斑,要填写《军用土地登记表》,以机要件单独上报。
(二)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职尽责,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要依法依规制止、查处,积极推动整改。要突出重点,采取挂牌督办、公开通报、联合查处等方式,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完善“增违挂钩”机制,推动消除违法状态。对卫片执法发现的违法行为未依法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及时进行移交,并做好记录。
(三)严肃约谈问责。对违法严重地区,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部问责标准提出名单,报请同级人民政府进行警示约谈,并向社会公开通报,督促整改落实。对情节严重、符合《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地区,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机关或人事部门提出问责建议。
(四)强化日常监管。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按季度上报卫片执法图斑核实结果,并同步提交标准格式违法用地矢量范围(另发)。要及时更新填报查处情况、行政处罚(行政处理)落实情况以及整改落实结果,直至消除违法状态。已经通过拆除、复耕、毁闭等方式消除违法状态的,要上传现场照片;已经完善审批手续的,要填报审批文件文号、批准时间等相关信息。省厅将持续追踪监测违法用地的整改完善进度,直至彻底消除违法状态。
二、工作安排
(一)第一季度工作安排。各地要优先完成2019年度卫片执法。2020年第一季度工作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有序推进,有关成果实时录入信息系统。
省厅将招标确定技术支撑单位,采用数据分析、集中审查、交叉检查、重点核查等多种措施,配合开展2020年卫片执法抽查、督导、审核、验收等工作。
(二)第二季度工作安排。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下辖县(市、区)报送的一、二季度卫片数据进行审核分析,形成半年度卫片执法成果,在7月20日前报告报省厅。
省厅将聚焦填报不实等问题,采用数据分析、交叉检查、重点核查等多种措施,适时开展抽查、督导。在2020年7月31日前,向部报送半年度卫片执法成果和报告。
4月底前,省上技术支撑单位将依据省厅和部备案基础数据,以及最新时相影像对在线系统填报数据进行全面内业审核,并将疑似问题图斑下发市(州)复核,同步开展外业核查。对省厅确定的问题图斑,县(市、区)拒不整改的,省厅将直接组织技术支撑单位实地核查违法用地基础信息及勘测违法用地范围,直接修改在线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