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府办函〔2021〕49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大英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英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
(二)协调和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
(三)统筹、协调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
(四)指导、协调各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各相关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促检查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唐紫薇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文 林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陈立国 副县长
张华声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陶 虎 大英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提名人选、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包成鹏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文 坤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唐金声 县民政局局长
王 鸽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 春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黄 刚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蒋 伟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工商联党组书记
张 乐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昝 波 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主任
何 均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范 薇 县经科局局长
谢 彦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陈 实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梁红梅 县互保中心主任
刑文俊 县司法局局长
熊 伟 县财政局局长
雷宇科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钱春红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前霈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何时雨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余 明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漆筱华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
黄 强 县应急局局长
唐小凤 县财政局副局长、县国资局局长
杨洪林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
赵 翔 县统计局局长
徐 琳 县医保局局长
陈 敏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提名人选
何瑜佳 共青团大英县委书记
聂 青 县妇联主席
谢 文 县残联理事长
艾裕庆 县关工委执行主任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主要承担领导小组的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由唐金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设立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部门)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同时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参与具体工作。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各成员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参加。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由其接任者履行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三)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原大英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再保留。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