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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招投标领域“我为群众办实事” 调研工作报告

2021-6-15 14:15|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9|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摘要: 一、调研情况5月12日,刘尹恩副局长带领第四调研小组到禾鑫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大英县通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调研工作,此次调研共发放5份调查问卷,梳理出3个问题,收集3个意见建议。二、存在的问题(一)招投标领域制度繁多,部分上级管理办法标准不一。例如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8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

 一、调研情况

5月12日,刘尹恩副局长带领第四调研小组到禾鑫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大英县通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调研工作,此次调研共发放5份调查问卷,梳理出3个问题,收集3个意见建议。

  二、 存在的问题

(一) 招投标领域制度繁多,部分上级管理办法标准不一。例如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8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令30号)第三十七条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

(二)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水平良莠不齐。部分中介服务机构代理招标事务时服务质量不高,受业主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控制价时出差错,有的甚至导致投标人质疑或是对中标后履约的结算工作产生不利于业主权益的隐患和纠纷。

(三)仍有部分企业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转包等行为。部分投标企业为增加中标率,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企业资质、业绩、人员证书等。部分企业中标后将工程高价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或未有资质的个人进行建设。

三、整改措施

(一)创新方式,多渠道宣传法规政策。一是加强政策梳理。全面梳理全县现有的招投标法规政策文件,根据情况作出保留、修订、废止等处理,清理招投标过程中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执行新出台的招投标制度规则审核,实行“总量控制+增减挂钩”。二是加强法律解读。针对法律法规较多,法律条文晦涩难懂的问题,采用“以案学法”、“以案说法”进行业务指导,编发《招标投标案例解析》,汇编27个典型案例,对工程招投标内容进行深度解读,不断提高招投标各方主体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应用。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在今年2月会同财政、住建等行业部门进行专题培训基础上,邀请市级部门专家对我县监管部门、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进行招投标、工程建设、监管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整改时限:11月底前)                   

(二) 聚焦重点,整治规范代理机构行为。组织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和综合执法局开展招标代理机构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对全县范围内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禁止其招标代理活动。

(整改时限:10月底前

(三) 系统谋划,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深入开展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持续开展监督检查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模式直接深入项目工地现场对项目的招投标资料、招标人、监理、施工单位的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依法查处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整顿治理行业乱象,对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形成有效震慑。

整改时限:动态推进,长期坚持,10月底前处理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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