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象山中学:象山小学、黄莲小学、永乐小学及相应辖区应届小学毕业生。
10.回马中学:回马小学、回马二小、郪口小学、金竹小及相应辖区应届小学毕业生。
11.天保中学:天保小学、柏桂小学、江平小学(江关咀村、端详村、斑竹山村)及相应辖区应届小学毕业生。
12.寸塘口初中:寸塘口小学及相应辖区应届小学毕业生。
13.隆盛初中:隆盛小学、同心小学、民主小学及相应辖区应届小学毕业生。
14.永前初中:永前小学及相应辖区应届小学毕业生。
15.玉峰初中:玉峰小学、团结小学及相应辖区应届小学毕业生。
16.智水初中:智水小学及相应辖区应届小学毕业生。
17.金元初中:金元小学、江平小学及相应辖区(龙塘湾村、永镇桥村、高笋堰村、金竹湾村、转角楼村、峦苍柏村)应届小学毕业生。
18.卓筒井初中:卓筒井小学、转轮小学、安乐小学及相应辖区应届小学毕业生。
19.古柏小学:古柏小学及相应辖区应届小学毕业生。
20.星花小学:星花小学及相应辖区应届小学毕业生。
21.五方小学:五方小学及相应辖区应届小学毕业生。
22.通仙小学:通仙小学、高峰小学及相应辖区应届小学毕业生。
(说明:1.农村所在地初中负责行政区域内村社的小六毕业生兜底招生,对于行政区域内距离应招初中学校特别远、交通十分不便的村社小六毕业生,在征得应招初中学校同意的前提下,可到行政区域外离家特别近、交通十分便利的农村初中学校就读;2.2021年大英县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实施方案中规划的学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