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包括总体要求、建立隐患风险识别与管控体系、开展受威胁县城综合整治、实施重大隐患搬迁治理、强化政策资金支持、加大组织保障力度6个部分,共18条意见。
一、总体要求
阐述了“全域整治、科学防控、分级防治”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全覆盖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风险调查评价及区划,提升隐患发现识别能力和风险防控水平;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完成受威胁县城综合整治;
以威胁50人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为重点,分类施策消除隐患威胁”的总体目标。
二、建立隐患风险识别与管控体系
全覆盖开展176个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1:50000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对重点城镇和地区部署开展1:1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初步摸清隐患风险底数。
逐点落实群测群防措施,加大普适型专业监测设备安装运用,构建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平台,形成“专业监测+预警平台+责任人+监测员”的立体监测预警格局。
以地质灾害风险区为单元,建立“网格员”体系和“网格化”管理机制,探索建立点面结合“双控”机制,实现隐患点防控和风险区管控有机结合。
三、开展受威胁县域综合整治
综合评定58个县城地质灾害风险等级,重点评估15个地质灾害集中连片发育的重点县城,建立完善县城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估体系。
对15个重点县城,按照布局优化、功能疏解、工程防控三种类型进行分类整治。
对其余43个受地质灾害威胁县城,按照建成区“治理为主,避让为辅”,规划区“避让为主,治理为辅”的原则,分年度进行综合整治。
四、实施重大隐患搬迁治理
聚焦威胁50人以上的隐患点,按照“能搬则搬、应搬尽搬”原则进行整治,确因威胁学校、医院、场镇、历史文化村落、政府办公场所、重大公用设施、聚居点等无法全面搬迁的隐患点,按照轻重缓急有序开展工程治理。
对威胁50人以下险情紧迫,危害突出的隐患点,综合考虑经济合理性,优先采取避险搬迁措施。鼓励因地制宜实施“地质灾害+生态修复、文化旅游项目开发、康养设施建设、综合田园体及市政基础设施打造”等综合治理,建成一批兼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工程。
五、强化政策资金支持
提出了用好用活相关政策、加大各级财政支持力度、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等政策措施。
在用好用活相关政策方面
明确要用好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等政策措施。可将符合条件的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与增减挂钩项目统筹实施,提高搬迁积极性。避险搬迁选址无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可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调整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保障用地需求。
在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方面
省财政统筹分配中央和省级资金,对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风险调查评价、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威胁县城隐患整治和威胁50人以上隐患点治理予以重点支持,向地质灾害高发易发且经济较差地区适当倾斜。市县承担主体责任,将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资金需求,省级对任务完成较好、资金使用绩效较好的市县给予适当奖补。
在健全多元化投入方面
支持市(州)统筹安排地方政府债券开展符合条件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坚持“谁受益,谁出资”,落实受益企业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和义务。加大力度整合惠农惠民项目和资金。综合利用泥石流治理工程清淤腾库砂石资源。多渠道、多元化保障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资金。
六、加大组织保障力度
提出了强化组织领导、提升保障能力、完善制度标准、加强宣传引导等4项措施,凝聚合力,确保任务完成。
健全防灾责任机制。明确市县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要求将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纳入民生实事推动,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落实。
加强防灾能力建设。支持市县通过购买服务、建立健全专业支撑机构等方式充实人员、加强应急技术支撑装备建设,夯实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基础。
完善制度标准体系。推动制定《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健全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相关的一系列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风险管控等制度和技术标准,规范化推动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落细。
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及时详细解读政策,通报典型案例,宣传好的经验做法,为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行动计划》的关键点和创新点
一、坚持全省“一盘棋”思想,加快建立全域整治模式
全覆盖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县风险调查评价,在基本掌握底数的基础上,逐点分类施策、突出重点、源头整治,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被动减少灾害损失向主动降低灾害风险转变。
二、变群测群防为人防技防,健全完善科学防控体系
充分运用高分遥感等“空天地”一体化科技手段,提高调查评价精度和隐患发现识别能力。在逐点抓紧抓牢群测群防的基础上,积极推广普适型专业监测设备,加强监测成果分析运用,提升监测预警效能。注重依托地勘队伍专业技术优势,强化基层防灾力量支撑。
三、强化压实市县主体责任,全面构建分级治理格局
坚持属地为主,分类型、分层级落实省、市、县和行业主管部门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责任,分年度、分区域制定实施方案和细化目标任务清单,强化绩效评价,确保权责分明、保障有力,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四、变单一投入为多元投入,推动形成资金投入新机制
改变当前主要靠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为主的单一投入模式,建立市、县为主体、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为辅的投入新机制。通过探索使用一般债券、整合土地政策资源、落实受益企业主体责任、引导市场化投入等方式,努力拓展防治经费筹资渠道,保障全域综合整治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