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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法院2019年预算公开编制

2019-3-15 17:11|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24|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摘要: {"原始ID":"34d245f779e24cbe943b1d0151b1b225","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5日","发布者":"大英县政府门户网","附件":[{"Filepath":"/documents/15183/1420643/3868841433743111.xls","Name":"2019年预算报表.xls","Filetype":"xls"}]}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的支出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880.07万元,占89.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47万元,占5.19%;卫生健康支出37.96万元,占1.81%;住房保障支出65.08万元占3.1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766.5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工资及津补贴、基本公用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21万元,主要用于:陪审员经费。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2019年预算数为192.5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辅助员劳务费用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90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新审判法庭修建及4个派出法庭改造升级、法院信息化建设、设施设备购置。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08.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37.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0.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65.08万元,主要用于:我院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大英县人民法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69.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0.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208.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英县人民法院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无变化,主要用于审判业务工作和全国各单位与我院业务交流、涉外法律交流和社会各界有关业务工作接待等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无变化,主要用于:为保障执法用车运行正常,19年全面整修,以及办案车辆保险的购买。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轿车8辆,辆,多功能乘用车2辆,囚车1辆。

大英县人民法院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用于1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我院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再审等案件的审判及行政运行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法院2019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万元,较2018年较少15万,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4万元。

(一)会议费较2018年预算无变化。

(二)培训费较2018年预算减少10万,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的预算公业务经费没有将预算细化到各个小的支出中。

(三)差旅费较2018年预算减少5万,增长55.55%.主要原因是财政细化2018年预算科目案将执行4万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英县人民法院2019年无此项预算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英县人民法院2019年无此项预算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大英县人民法院2019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208.95万元,主要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和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财政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32.8万元比2018年增加832.8万元,增长100%。其中审判大楼建设专项资金572.8万,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费50万,设施设备购置(4个法庭升级改造)210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县人民法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1辆执法用车车辆数应与“三公”经费说明中单位现有公务用车保有量一致。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购置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县法院2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三、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专项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的支出。

6.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单位用于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7.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9. 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部门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内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工作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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