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县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施行后过渡期征地报批及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5号)等相关规定,我县拟启动南充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工程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南充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工程建设用地拟征收玉峰镇浅垭子村、玉峰村、团结村、葡萄店村,蓬莱镇南泉村、新犀牛村、天星社区、火井村、虎泉村、鑫河村,隆盛镇聂家坝村、青坪村、白寨村、道祖村、长滩市村、百盛村、五莲村、明溪村等部分集体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土地征收拟用于南充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工程,属道路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涉及的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拟征收土地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村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大英县人民政府网站中公告。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暂停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建房申请、土地使用权调整和流转等事宜,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建、抢种青苗或其他地上附着物的,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大英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