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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2021年第24号)

2021-6-7 10:45|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6|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摘要: {"原始ID":"ab609b2fd51043598a2866a4f5b2abd0","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7日","发布者":"大英县政府门户网","附件":[]}

为保障我县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施行后过渡期征地报批及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5号)等相关规定,我县拟启动南充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工程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南充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工程建设用地拟征收玉峰镇浅垭子村、玉峰村、团结村、葡萄店村蓬莱镇南泉村、新犀牛村、天星社区、火井村、虎泉村、鑫河村隆盛镇聂家坝村、青坪村、白寨村、道祖村、长滩市村、百盛村、五莲村、明溪村等部分集体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土地征收拟用于南充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工程,属道路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涉及的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拟征收土地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村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大英县人民政府网站中公告。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暂停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建房申请、土地使用权调整和流转等事宜,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建、抢种青苗或其他地上附着物的,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大英县人民政府        

2021年6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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