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1]21号
继承人刘春秀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刘焕章位于大英县卓筒井镇紫堂街39-41号不动产继承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90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登记在继承人刘春秀名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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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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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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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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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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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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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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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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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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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卓房权证民字第0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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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焕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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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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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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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卓筒井镇紫堂街39-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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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月9日
联系电话:0825-7875058
地址: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3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