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不动产公告[2021] 35号
继承人许以才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黄玉芬、许文光位于大英县蓬莱镇江南路11号不动产继承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90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登记在继承人许以才名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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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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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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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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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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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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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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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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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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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民字第0845号、大国用(1999)字第010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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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玉芬、许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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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以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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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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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蓬莱镇江南路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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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25-7875058
地址: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316室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