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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峰镇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秸秆禁烧的工作方案

2021-6-4 16:5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5|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摘要: {"原始ID":"3c5346377e1a46e399dccec9c59d2297","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4日","发布者":"大英县政府门户网","附件":[]}

一、明确时间节点,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

今年秸秆禁烧工作重要时间节点为2021年4月—6月,2021年8月—10月,各村(社区)作为秸秆禁烧的责任主体,要继续保持秸秆禁烧工作的高压态势,周密部署今年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完善秸秆禁烧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做到村村户户有人监管,时时处处有人巡查。
二、营造氛围,抓住重点区域,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

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宣传工作,通过出动流动宣传车、悬挂标语横幅、张贴《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通告》、发放《给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利用镇村广播播放秸秆禁烧宣传录音、挨家挨户宣讲等方式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法规,让群众充分理解秸秆禁烧的重要意义,认识到秸秆禁烧对大气环境的危害,增强农户环保意识,提高农户秸秆禁烧自觉性,帮助、引导农户做好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

重点区域:

高速路沿线:葡萄店村、团结村、玉峰村和浅垭子村。

铁路沿线:双古磨村、送家沟村、得鱼沟村、斗笠村。

罗桂路沿线:葡萄店村、团结村、玉峰村、浅垭子村、玉印村。

夏团路沿线:团结村、肖家沟村。

玉五路沿线:飞场湾村、得鱼沟村、指石河村、方平沟村。

玉智路沿线:玉印村、双古磨村、智平村、智水村

智永路沿线:星宿村、智平村

玉太路和五福路:方平沟、鲤鱼浸

三、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巡查监管

)明确工作目标任务

实行全域禁烧,对禁烧秸秆行为严防死守,实行“零容忍”,确保全镇范围内“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

(二)加强重点区域管控

进一步加大对城镇建设区,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县道公路干线两侧各2公里,油库、粮库和重要通信、高压输电线、电力设施、输油输气管线等附近1公里内区域的重点监控力度。

(三)强化巡查执法力度

各村(社区)要加大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力度,特别是周末、法定节假日期间不能疏于管控,要努力做到秸秆禁烧巡查全天候、全区域化;对不听劝阻故意焚烧秸秆的违法违规行为人,在组织辖区派出所做好现场取证、问询笔录等工作的同时,上报县环保局或县执法局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罚。

(四)明确职责

1.实行领导干部挂村,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一处着火点三级追究责任制度,实行禁烧无空白、职责无盲点、管理无缝隙、追究零容忍。

2.逐级落实禁烧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1)各村书记是秸秆禁烧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禁烧工作,确保村组干部在岗工作和工作成效,不发生一处秸秆焚烧火点。

(2)挂村领导和驻村干部督促村书记负责落实禁烧工作的各项规定,组织村干部入户宣传禁烧工作,帮助群众解决收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查处违反《村规民约》中有关禁烧规定的案件,第一时间联系该村组灭火队立即扑灭,确保辖区没有火点。

(3)村干部负责本区域禁烧工作,组织村民成立巡查队,开展禁烧工作,严防死守确保辖区不出现火点和烟点,带头承诺本人及其亲属不焚烧秸秆。

(4)各村民小组长负责本社禁烧工作,带头承诺本人及其亲属不焚烧秸秆,一旦发现着火点第一时间报告并组织灭火队扑灭。

(5)村民要带头执行《村规民约》,不焚烧秸秆,主动参与灭火。凡本户焚烧秸秆(或焚烧秸秆的田块不能认定点火人的,视为本户所为),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6)秸秆禁烧工作期间所有村干部及机关的全体工作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7)驻村干部每天必须坚持下村,深入到田间地段检查、督促、指导村级开展禁烧工作。

(8)在秸秆禁烧工作中,镇执法办实行不定期、不定区域巡查、督查、检查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确保及时发现、上报并制止焚烧秸秆行为;出现大面积火点时,积极配合派出所调查取证。

(9)镇执法办或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格履行职责,本着“能拘留不罚款,能罚款不警告”的原则,从严查处秸秆焚烧行为。尤其对“第一把火”,要从严从快查处,依据法律法规对露天焚烧秸秆当事人予以500-2000元罚款,并追究相应责任。

(五)信息报送工作

各村将秸秆禁烧分组排班表交到镇环保办。从2020年4月1日至6月30日,2020年8月1日-10月31日期间,每周五上午12:00前,将本周工作开展情况的图片(宣传和巡查以及会议图片)发送到玉峰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QQ群,6月29日前、10月30日前将全年秸秆禁烧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报送到镇环保办。

四、严格考核,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

镇执法办和镇纪委要按照相关要求,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强化督察督办,狠抓跟踪问效,确保禁烧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要严查严控秸秆禁烧“第一把火”,对因工作措施不力,发生秸秆禁烧行为,被省、市、县通报的,将按照全年目标考核办法对相关责任人逗硬问责。具体问责机制如下:

(一)实行目标考核。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全年目标考核,镇巡查督查发现禁烧期间火点,将进行扣分,每发现一处火点,扣减目标分4分,处现金300元,每发现一处黑斑扣减目标分2分,处现金200元。

(二)镇村干部出现失职、渎职行为的,由镇纪委介入,对党员干部依党规党纪追责;非党员干部按行政监察法追责。各村发现火点未报案的,严格追究村主要干部责任直至纪律处分;派出所有点火证据而不处罚的,追究派出所相关责任;镇级11个网格监管小组,在巡查中有火点未发现、未上报,追究网格监管小组责任。

(三)被县督查组发现通报的,给予村集体通报批评,每处火点扣5分处现金400元,每处黑斑扣4分处现金300元;被市督查组发现通报的,给予村集体通报批评,每处火点扣6分处现金600元,每处黑斑扣5分处现金400元,并向镇党委政府写出书面检查,接受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就地免职。

玉峰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和

执法小组名单

一、玉峰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 鹏 党委书记

副组长:罗宇洁 党委副书记、镇长

党委副书记

龚文军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蒋仁兵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金华 党委委员、副镇长

邓乃川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宋 刚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镇长

彭景宏党委委员、组织、宣传、统战委员

艾 旭镇人大副主席

许黎明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成 员:唐 龙 党政办公室主任

陈金凤 财政工作办公室主任

夏 巧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刘 洋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王 杨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刘 成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陈彦宇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贺 迎 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何 伟 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方 亮 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

杨文强 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赵 刚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邹松林 玉峰派出所副所长

玉峰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振兴办室,由陈彦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聂常容、王加英负责全面协调秸秆禁烧工作和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成立镇秸秆禁烧综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邓乃川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许黎明 副镇长、玉峰派出所所长

副组长:王 杨 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陈彦宇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邹松林玉峰派出所副所长

成 员:黄 平 镇纪委副书记

刘 成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唐 平 综合执法办公室干部

陈顺高 综合执法办公室干部

刘红玖 综合执法办公室干部

镇秸秆禁烧综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办公室,由王杨同志担任办公主任,成员有唐平、陈顺高、刘红玖,负责巡查督查各村是否严格按照秸秆禁烧工作职责和巡查内容开展日常巡查和监管,以及按照法律法规对焚烧秸秆当事人进行处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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