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下属单位:
现将《大英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英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3月28日
大英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完善环境监管机制和框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川环办发〔2015〕47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遂府办函〔2016〕12号)和《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府办函〔2016〕36号)等精神, 为进一步落实环境监察责任,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高环境执法效能,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和环保部《环境监察办法》要求,按照统一调度、辖区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确保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责任、任务和要求落实到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和人员,提升环境执法效能。按照环保部“环境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智能化”的总体目标,以环境监管方式创新为抓手,通过实行环境监管的网格化模式,强化精细化管理,构建一个覆盖全县、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环境监管网络,使全县环境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监管原则
“网格化”监管模式坚持的原则:“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责任下沉、无缝对接”;全面覆盖、层层履职,发现及时、处置迅速,上下联动、责任到人”;“便于执法,提高效率”;“公开公正,规范透明”;“管理无死角、落实无盲区、监督无空白”。
三、网格划分
共划分为两个片区,分别为:县城片区(包含:县工业集中发展区、县文化产业园区、县郪江新城、县城东社区、县城西社区),负责人县环保局副局长、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聂勇;乡镇片区(包含:11个镇乡、回马工业园区、县现代农业园区),负责人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何贻斌。
四、网格工作内容
(一)工业企业日常监察;
(二)环境违法行为查处;
(三)环境信访调查处理和回访;
(四)配合做好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
(五)做好信息互通工作,收集当地群众和企业环保舆情,传达环保部门环境管理要求,接受群众和企业咨询,协助办公室受理、移交相关环保管理业务,做好各网格之间的相互工作交流;
(六)向企业、乡村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指导企业、乡村做好污染治理与环境管理工作,帮助建立企业、乡村环境管理人员队伍;
(七)其他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
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网格主要责任人要严格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网格实际,做好检查和监管,切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要经常深入到网格内重点单位落实环保检查责任,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要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认真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及日常监管,要做到有方案、有记录、有台账、整改措施落实。对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网格责任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人员没有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导致污染事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加强监管
各网格责任单位在日常监管中,要根据所对应的网格,细化工作,在对所属范围内的企业定期、不间断巡查的同时,要突出网格特点和重点,切实加强监管。
(四)强化宣传教育,增强环保意识
各网格责任人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进一步宣传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增强全社会关注环保的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对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要认真查处,对查实的环境问题要及时上报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五)网格工作要求
1.开展日常巡查。重点污染源企业一月一查,一般污染源企业一季一查,其余企业进行不定期抽查。
2.明确监管对象。各网格责任人要全面排摸网格内环境风险源、重点污染源、辐射源、饮用水源和敏感环境信访单位,建立相应档案资料,并实施动态更新。
3.分级分类管理。对网格内县控以上重点污染源、辐射源、饮用水源和敏感环境信访点列为重点监管企业,实施重点监管、重点调处;其他列入环境统计范围内的一般污染源,要建立企业环保“一厂一册”基础档案。
4.及时响应举报和应急处置。各网格执法人员,接到管辖网格内的环境违法排污行为举报,应尽快组织查处;管辖网格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执法人员应按照指令要求,第一时间前往事故现场开展前期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
(六)特定工作的精细化工作要求
1.重点企业的精细化监管。重点企业的精细化管理着重在于对重点企业的标准化执法监管,主要从企业日常监察的模版化、企业环境标准的手册化、企业应急处置的手册化以及日常监管工作的电子化四个方面,将重点企业监管工作具体化、明确化,确保重点企业检查监管到位。实现以下四个目标:一是企业日常监察的模版化。根据企业的行业特点、工艺特点,找准每家企业的产排污关键节点,制定完善简便易懂的环境现场监察模版,做好日常企业的全方位监管工作;二是企业环境标准的手册化。针对每家企业制定环境标准手册,为日常企业环境保护执法和管理工作提供技术依据;三是企业应急处置的手册化。针对每家企业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手册,为及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提供技术依据;四是日常监管工作的电子化。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电子化管理,整理存档企业相关环保资料,设定企业监管频次,到期动态提醒,确保企业日常监管到位。
2.重点区域的精细化监管。对污染企业集中的片区实施区域精细化监管。区域精细化监管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摸清家底,对重点区域的企业、周边敏感点和水体等情况进行全方位掌握;二是对区域内的企业按照重点企业的精细化监管实施管理;三是建立区域环保监管员,周边村、社区、企业环境群众监督员和企业环境监督员“三位一体”的三级监管网络。
3.“三同时”项目的精细化监管。“三同时”项目的精细化监管是从项目前期环评设计、施工建设、试生产、环保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的活动。开展精细化监管采取分类管理、突出重点的方法。对重大项目审批的污染治理设施实行重点跟踪管理。从项目前期参与、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开始,对项目污染防治设施设计、安装落实情况,试生产、竣工验收等期间的环保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监管过程采取建设单位定期申报和定期跟踪检查两种方式,建设单位从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之日起,定期要向重大项目监管部门申报污染治理工程和项目主体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试生产期为每个月一次申报,建设期为每季一次申报。对治理工程规模较大的建设项目和可能对生态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进行工程环境监理,并定期上报监理报告。定期跟踪检查采用电话查询和现场检查两种方式,对治理设施和主体工程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采用电话查询的方式,对已开工建设的项目采用每季定期现场检查的方式,处于试生产期的建设项目采用每月定期现场检查的方式。普通跟踪管理是指三产项目、房地产项目以及基本无污染、无需配套建设治理设施的工业项目,采取简单跟踪、简易验收,提高“三同时”执行率和“三同时”验收率。
六、组织机构
县环保局建立环境监察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指导组,由县环保局局长任指导组组长,分管执法副局长任副组长,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全体成员为组员。
七、职责分工
县环保局分管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负责辖区2个片区内所有的环境保护工作,各片区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八、实施工作步骤
按照“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分步实施,总结完善”的工作步骤,从2016年3月至2016年12月,分三个阶段开展环境监察网格化和精细化工作。
(一)准备阶段(2016年3月31日前):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对本级管辖区域进行网格化划分,出台相应的实施方案,明确网格划分、责任人员、监管任务等。
(二)实施阶段(2016年4-11月份):全面开展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
(三)总结考核阶段(2016年12月):全面开展考核总结,认真总结工作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