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落实各项监管制度,严厉打击药品违法行为。近日,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国家药监局发布的(2021第6号)公告中涉及的停止在我国生产、销售和使用的酚酞片和酚酞含片药品进行联合检查。
检查组抽取了部分药品批发企业、医疗机构、连锁药店,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形式,重点查看了该类药品购销台账是否建立、药品召回记录是否完善、药品使用制度是否健全等方面。经检查,未发现该类药品有未召回和继续销售使用的情况。检查期间,检查组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引导药品经营企业和药品使用单位依法依规经营。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强化行刑衔接、互通信息、齐抓共管,确保我县人民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