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县化妆品监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守底线保安全、追高线促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省药监局和市市场监管局年度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文件,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妆安全。
一、加强法规宣贯,做好贯彻执行
(一)抓好法规培训宣贯。配合省、市局开展检查员队伍建设工作,提升监管能力。各市场监管所、药化股要加强对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和一般经营者加强宣传引导,帮助企业积极适应并遵守法规要求,严格履行法定义务,提高企业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整体提升化妆品行业质量管理水平。
(二)继续开展科普宣传周活动。按照国家局统一部署,继续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将儿童用妆安全科普宣传作为“5.25 爱肤日”活动的主题;贴近群众、贴近服务对象,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增强群众安全用妆科普常识,促进公众用妆安全。
二、加大检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
各市场监管所结合实际,按照《关于加强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紧盯监管重点,明确监管任务,完成检查主体数占比不得低于全省平均占比。
三、开展专项整治,坚守质量底线
(一)开展“净网清源”专项行动。继续聚焦网络经营环节,按照国家药监局统一安排,待《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后,组织开展“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第二阶段工作,督促化妆品网络经营者依法履行责任,规范化妆品网络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二)开展高风险品种专项整治。县局药化股制定《大英县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生产经营环节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专项检查,对生产环节的驻留类儿童化妆品监督抽检全覆盖。各市场监管所加强对母婴用品专卖店、 商场等儿童化妆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涉及儿童化妆品的违法行为。按照安排,适时开展防脱发、祛痘产品专项检查。
(三)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严惩重处违法行为,研究落实“处罚到人”。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保持高压震慑态势。
四、坚持风险治理,加强监督抽检
(一)扎实开展抽检工作。按照《遂宁市2021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全省化妆品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计划》,完成化妆品监督抽检任务。在抽样过程中提高问题发现率,按要求完成抽样、问题产品报告送达及核查处置。
(二)及时有效处置。加强风险信息与监督检查的有效衔接,对抽样、风险监测、不合格产品现场等发现的风险信息与监督检查同步进行,提高风险信号的发现和处置效率。
(三)开展风险研判。适时开展全县化妆品经营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分析化妆品监管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隐患,针对性制定措施,防患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