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差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23.33%。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下乡扶贫、机关事务管理开会。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2021年,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31万元,较2020年预算下降1.26万元,下降8.0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5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公务用车、车辆加油服务、维修维护服务、保险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共有车辆72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7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1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62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购置一般公务用9辆、购置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0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机关开展专项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9.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