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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

2019-3-11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9|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执法局

摘要: {"原始ID":"7fb0fba258ba45dfa748195bb123b0de","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1日","发布者":"大英县执法局","附件":[{"Filepath":"/documents/18825726/19354276/d588061789444cb9bbfddc44f9613eec.xls","Name":"大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部门预算","Filetype":"xls"}]}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制订大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

(二)按照县政府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要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对涉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各项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

(三)负责收集社会各界对城市综合管理的意见,办理有关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来信来访,承办人大、政协有关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议案、提案;受理涉及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举报投诉。

(四)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在县城城市规划区范围受相关单位委托具体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具体是: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未批先建;

2)乱搭乱建。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主要对以下六类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1)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

2)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

3)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死亡的;

4)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

5)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

6)未经同意擅自在城市公用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其具体范围是对涉及城市环境领域的以下违法行为行使处罚权: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工业项目除外)、饮食服务业油烟、燃煤污染,在公共场所烧烤食品、散烧原煤、焚烧杂物,不按规定排放生活污水,向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垃圾和其他废弃物,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不按规定倾倒、堆放、贮存、清运、处置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倾倒固体废物或者随意丢弃、倾倒畜禽饲料、屠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施工单位不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以及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为。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区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照经营和违反规定随意摆摊设点行为的进行行政处罚。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城市道路上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不按规定乱停乱放,进行行政处罚。

8.行使食品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城市无证饮食摊点的行政处罚权。

(五)协助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履行城市管理职责。

(六)随城市的发展和管理的需要,由县人民政府调整职责权限,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我局成立于2007年9月,现有行政编制7人,实有6人。下属事业单位分别为:大英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大英县城市管理特勤大队,大英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均不属于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特勤大队现有事业编制47名,实有46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现有事业编制10名,实有9执法大队编制48名,共计实有人员6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执法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1051.10万元2018年收支预算增加45.01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关人员费用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执法局2019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51.10万元,2018年收支总预算增加 45.0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关人员经费增加。

县执法局2019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1.10万元,占100%。

县执法局2019年支出预算1051.1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4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09.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6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县执法局2019一般公共预算支预算1051.10万元,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5.01万元,上浮4.47%。其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执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7.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2.72万元,主要包括:正式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独生子女费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公用经费125.26万元,主要包括:“三公”经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执法局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2019年单位均未安排此项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计划用于上级单位检查生活费及外出考察生活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

县执法局目前车辆有4辆(JT0566、川JT0677、川JT0766、川TJ23196)因编制问题,车辆上户在大英县富利公司内,但车辆运行费均由我局支付。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执法局2019年会议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差旅费10.6万元、培训费6.2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执法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执法局2019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2019县执法局全年机关运行经费为72.93万元,其中印刷费4万元、邮电费11.92万元、差旅费10.60万元、会议费1万元、福利费5.51万元、日常维修费6.2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8.7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

)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县执法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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